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03

各位老师:

      接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6〕20号)及《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6〕9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选派工作,选派名额为4人(全部为成员,无团长推荐名额)。现就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具体条件为: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二、选派时间及岗位说明

      “科技镇长团”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任职时间。

      第九批科技镇长团任职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

      科技镇长团成员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开发区(园区)为处级以上建制的,根据选派对象的职务职级情况,由接收单位安排相应任职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科技镇长团成员可既担任县(市、区)委、政府有关部门副职,又担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职。(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派办法

      1.公开报名。单位推荐与个人申报均可。个人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每位报名者可选报3个岗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任选未注明“留任”或拟派出学校名称的岗位),并填写《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2),6月8日中午12:00前将《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纸质版一份、本人1寸正面彩色照片(不贴)1张和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njutcmzzb@163.com

      2.组织推荐。校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报送省委组织部。

      3.确定人选。省委组织部根据选派单位的推荐情况,协商调剂,择优确定人选。

      4.任职培训。预计8月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有关部门召开第九批科技镇长团下派工作暨培训会议。集中培训后,科技镇长团成员到各接受单位报到任职。

      四、组织管理

      1.“科技镇长团”成员是党员的,任职期间须转移党组织关系,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任职地区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安排调研课题和经费,并享受当地补贴。休假、探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3.“科技镇长团”任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作出鉴定,学校进行考核。

科技镇长团是促进高校科研优势与地方政府产业优势相结合、将高校科研理论运用于实践的重要战略,有利于地方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变方式,为地方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组织、发动报名、推荐工作,加强领导,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选拔、推荐出来。今后,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对积极参加挂职并在挂职期间表现优异者,在干部聘任中优先使用。

 

附件:1.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2.江苏省第九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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