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568

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

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实施方案》(南中医大委宣〔2020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双高”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二、工作内容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实施方案》,组成若干由校领导担任组长、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成员任组员的巡学旁听组(见附件1),各巡学旁听组将于96-10日对全校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轮巡学旁听,重点了解集体学习研讨和日常学习等情况。

1.查阅资料。巡学旁听组查阅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近2年的学习台账。

2.巡学督学。巡学旁听组全程督导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观摩学习开展情况,现场点评指导。

三、有关事项

1.周密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学习准备和学习组织工作。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要主动与巡学旁听组联络员做好对接,及时沟通学习计划安排,确定巡学旁听方案,并提前1天向巡学旁听组报送报备表(见附件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整的,须及时报备更改方案。

2.务求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按照程序要求接受巡学旁听。巡学旁听组将根据现场督导情况形成评价材料,巡学旁听情况将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相关依据。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处联系人:田乐,联系电话:025-85811042,邮箱:cindyle@njucm.edu.cn

 

附件:

1.2021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分组

2.2021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报备表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处(党委宣传部)

202192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