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 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30

各相关研究生、各导师: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修订)》文件要求,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现将我院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及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为我院全体2021级研究生,考核基本条件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已通过,且研究课题取得一定的进展。其他年级因故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研究生、中期考核通过后课题发生重大变更重新开题者,均应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未申请延期考核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1.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2.课程学习情况:对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考核研究生培养课程修读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主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学术交流、文献阅读、学术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等。

4.实践能力: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能力要求,检查其实践安排落实情况。考察研究生科研实践项目和活动参与情况。

三、考核组织

1.研究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及辅导员初步评定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和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审核科研记录、实验数据、调研数据等,并签署意见。

2.研究生中期考核采取现场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导师组织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名。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3人为硕士生导师,并设秘书1名,导师本人不作为考核小组成员。考核小组应综合考评研究生各方面工作完成情况后赋分(百分制)及等级,并评定整改建议意见。考核过程应有详细纪录,并由考核组长签字。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等级,优秀等级人数不能超过本考核小组总人数的20%

四、考核结果

1.学院根据专家考核小组评定结果,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最终等级。

2.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计划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应根据考核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下一步整改计划,导师应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的指导和管理作用,指导和帮助研究生积极整改。6个月后重新提交中期考核材料,进行二次考核。二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以继续下一阶段的学习;二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需延迟1年以上毕业或劝退。

3.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7天内提出申诉,学院组织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处理和告知。

五、考核的监督与材料管理

为了加强中期考核工作的监督,考核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2023930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报学院,研究生院根据情况安排督查。

研究生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等级确定,所有签字盖章齐全后扫描为PDF)。

中期考核资料是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必备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签章后请各位研究生妥善保管,毕业时归入本人科技档案。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期考核表.doc南京中医药大学中期考核办法.pdf中期考核汇总表-卫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