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07浏览次数:328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70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专业要求的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4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具体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毕业生及2013年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一)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另一类岗位(详见岗位表二)不需要参加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直接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岗位(岗位表一)

  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3月14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首页的“考生入口-网上报名”栏目,在“社会化评价考试”中点击相应的“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表中的“其他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在“备注”字段中注明。

  3月16日至3月18日厅人事处会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3月21日资格终审。

  考生可在报名后及时查询审核情况,并于3月22日至3月26日在网上查询最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需在该时间内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用,未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者视为放弃考试。缴费成功的考生于4月2日始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首页的“考生入口-准考证打印/查询”栏目,“社会化评价考试”的相应入口打印准考证。

  2、不参加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人员(岗位表二)

  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3月14日

  报名地点:到各招聘单位报名(具体地址、联系人附后)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要求的岗位其招聘开考比例为1:3(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的护理专业开考比例为1:2)。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2014年3月19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的岗位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苏省卫生厅网上公布。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副高职称以上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应聘岗位表一的笔试(共25个专业,详见附件)由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应聘岗位表二的专业笔试由招考单位自行组织。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卫生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 2014 年4月13日(周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聘岗位表二专业笔试时间由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前一周告知考生。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的护理专业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要求是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下技术等级的,所有报名者均不能免笔试。招聘岗位要求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如该岗位有笔试,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笔试。

  最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省卫生厅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

  各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复审内容(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1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原件;2013年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原件、学历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2、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3、身份证;

  4、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或不限的,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五)面试。按照招聘单位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招聘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620628 025-83620823

  联系人:吴伟 严周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