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奕华教授“问法为何物—揭开法律的面纱”学术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 2016-04-07

      

 

      201646上午九点,经贸管理学院特邀请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杨奕华教授在B11-414为我院研究生和教师作了题为问法为何物揭开法律的面纱的学术讲座。

      杨奕华教授是台湾文化大学法学博士、英国莱斯特大学法学院荣誉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是法理学、西洋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宪法、法律哲学、法学绪论、法学方法论、法律伦理学。讲座主持人是经贸管理学院院长田侃教授。

      杨教授主要从五个部分对法为何物进行阐述:一、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人,没有法律的状况是怎样的,由独活难共生易引出有社会才有法律;二、四个基本前提假设是人是宇宙的中心、人是思考的主体、人以思考形成知识、人运用知识使人过美好生活;三、人本的法律观包括法律工具论-人主法辅、以人为本、法的本质是社约论、法治国是人本精神的展现;四、法律处理的是人、事、物三者之间的关系;五、人与事物的关系表现在利用厚生的事实、控制、拥有与利用、对偶性的人伦关系、由客观化、规范化到法律化。在讲座过程中,杨教授和在座师生热情讨论了法在何处(书本、脑海、行动,还是信仰)?法律就是法条?法律有魅力(人人期待?指点迷津?真善美三赢?浪漫的法律人?)?法律谈理想(理想不是空想妄想、理想的六重性、经由事实而超越实现法的理想、理想的法律人具有七加三的特质)?最后,他进行了总结:法律因人而存在-法律的人本主义、法律规范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有理想的魅力-法的理想因素、法律的真面目-For people live happily.

     杨奕华教授的讲座为在座师生形象生动地呈现了法律相关知识,对今后的专业学习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