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开展,根据江苏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报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典型宣传对象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请每家二级党组织推荐1名宣传对象,于9 月19日(下周二)前,将推荐名单(见附件1)和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2,约2000 字左右),报送至学校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联系电话:025-85811035,邮箱njutcmzzb@163.com)。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7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