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发展对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切实提高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奠定基础。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且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和学生。
三、培训形式和内容
本期培训分为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实践活动、小组讨论、交流总结五个环节,学习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具体安排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培训为24个学时,形式如下:
1.集中辅导(10学时)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党的历史、党的纪律与规矩、《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学习内容邀请校内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开展集中辅导报告5次,其中包括集体参加《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录像教学。
2.学员自学(4学时)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
(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6)党内近期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见“共产党员网”网站http://www.12371.cn)
3.小组讨论(4学时)
由所在学院分党校或党组织围绕以下专题,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思考,认真讨论,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研讨活动,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体会及所思所想。
(1)学习十九大精神,结合理论辅导报告,谈谈作为一名发展对象如何铭记历史、锤炼党性,在“双一流”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2)围绕十九大报告对青年一代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在学习和生活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如何理解党章是党内最重要的行为规范,怎样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坚守初心,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结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谈谈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认识,以及如何做到廉洁修身,遵章守纪。
4.实践活动(4学时)
(1)参加学院或各单位组织的“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
(2)参加党内党性、党史或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
(3)参加由各基层组织开展的其他党内参观奉献、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主题活动。
5.撰写学习总结(2学时)
学员根据培训专题,结合自学内容,认真梳理培训心得,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撰写(手写)一篇学习总结(不少于1500字)。学习总结在课程结束后2日内上交培训指导老师。
四、培训组织和要求
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是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党组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和督导工作。
1.实行学校党校和分党校两级管理。学校党校负责建立学员学籍、制定教学计划、聘任教师、安排专题课堂授课、对集中培训情况进行督查;分党校需指定专人担任指导老师,负责选送学员、组织考勤、安排实践活动、组织交流研讨、审阅思想汇报、审查结业资格等管理工作。
2. 严格学员管理,不得无故缺席。参加专题报告时,参训学员提前10分钟按指定座区就坐,认真做好笔记。学员有上课未带教材,旷课1学时,迟到、早退达到2次及以上,因私请假超过4学时情况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如有外出实习、规范化培训等教学安排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申请,经分党校或所属部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党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学习。
3.学员学习结束前,每位学员需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总结。学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存于各二级党组织,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归入本人党员发展材料,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4.经审核同意后参加网络培训的学员除撰写学习总结外,需结合自学完成四篇专题思想汇报。凡培训期间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培训环节及学时任务者不予结业,经审核合格准予结业者由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