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 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次数:326

南中医大委组〔202030

各党工委、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校本双创”)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建设任务。“校本双创”每年面向全校培育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3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超过10个,建设周期一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申报“校本双创”的学院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以及机关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包含之前合署支部时间),学生党支部(含本科生、研究生)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1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学院党组织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院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内部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五年来学院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其他荣誉称号;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学院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学院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党支部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或省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校本双创”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申报及认定

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校本双创”申报工作,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组负责具体遴选工作,正式创建单位名单由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

本次申报不限数量,各单位须制作申报答辩多媒体材料,“标杆院系”限时5分钟,“样板支部”限时3分钟,所有申报材料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书》和有关支撑材料中的文字材料限PDF格式(每个30M以下),图片材料限JPG格式(每幅10M以下),申报答辩多媒体材料限MP4格式(每个500M以下)。请于6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以及申报答辩视频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刘启仲,联系电话:85811034,邮箱:nzydwu@njucm.edu.cn

(二)条件保障

1.入选“校本双创”的党组织,在一年的建设周期内,学校党委将提供专项建设经费,具体标准如下:“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万元/年,“党建工作样板支部”6000/年。

上一年度获省级立项但未获教育部立项的“双创”项目,直接进入本年度立项,学校党委将提供专项建设经费,具体标准如下:“党建工作标杆院系”5万元/年,“党建工作样板支部”8000/年。

以上经费将分立项启动、中期考核合格等二次阶段进行划拨。

2.入选“校本双创”的党组织,学校党委将为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共建制度,具体为:党员校领导联系共建“标杆院系”,所在单位党员院领导联系共建“样板支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联系共建工作。在建设期间,学校党委常委会将定期听取联系共建工作汇报并研究指导下一步创建工作。

3.入选“校本双创”的党组织,如在建设周期内获评省级或国家级新时代党建“双创”项目,其享受的相应校内待遇不受影响,同时学校党委将对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建设经费给予配套。

(三)考核及验收

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的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012月底前,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阶段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16月底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6月中旬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应围绕“四个一”展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学校党委组织力量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四)建设成果及宣传带动

创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相关成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汇总编印下发全校各级党组织。

入选“校本双创”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建设周期内,要完成下列任务:

1.“标杆院系”要面向全校各二级党组织介绍党建工作经验1次,所属各支部要面向全校开展“三会一课”公开示范教学活动,每年平均每个支部要完成1次公开示范教学,支部参与率不低于50%

2.“标杆院系”党组织书记要完成一项学校党建领域的专项研究,并录制党建微党课1期,供校内各级党组织学习。

3.“样板支部”要面向全校开展“三会一课”公开示范教学活动,每年每项不少于2次;面向全校开展党日活动观摩邀请,每年不少于2次。

4.“样板支部”书记要围绕支部建设某个方面录制党建微党课1期,供校内各支部学习。

上述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并提供相应保障。

四、工作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校本双创”工作,认真组织好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入选“校本双创”的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学校党委将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我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学院党组织)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党支部)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新时代党建“双创”硬性指标点

 

 

中共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069

校本双创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