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2218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南中医大教字〔2022〕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要求,严格依据《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推荐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民生领域急需,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本年度下达我院2023届推免生计划24名,综合考虑各专业毕业班人数、研究生培养情况、既往分配比例以及所在专业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建设情况、学科竞赛情况、国家一流学科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各专业2023届推荐计划数名额分配见表1。

表1  2023届推免计划分配表

专业

推荐计划数

推荐办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各专业(除劳动与社会保障)推免生由每个专业组推免总分前三名产生。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推免生由专业推免总分前两名产生。

若该专业候选人放弃推免,则该专业以此类推,至该专业推免候选名额满额为止。

公共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

3

劳动与社会保障

2

健康服务与管理

3

市场营销

3

药事管理

3

“省一流”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健康服务与管理、药事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5

由5个“省一流”专业推免总分排名第4名产生。若该专业第4名放弃推免,则该专业以此类推,至该专业推免名额满额为止。

公共事业管理

(合作办学)

2

推免生为只在完整执行合作办学3+1项目的同学中推免总分前两名。若前两名中存在放弃推免情况,则推免名额类推至满额为止。若名额存在空缺, 则自动转移至学院“国一流”专业,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以推免总分依次排序至满额为止。

合计

24

∕

 

三、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学院向所有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传达2023届推免工作要求,本校《管理办法》、工作日程安排等,做好政策宣传到2023届预计毕业的每位学生,特别是做好我校招收推免生的相关政策解读等工作

 

学工办

 

9月9日前

2

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意见,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公布施行;学院核对教务系统所示必修课初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排名无误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填报《推免申请表》,提交加分项相关纸质材料

学工办、

教学科研办

9月13日前

3

学院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学生的加分项相关材料,组织公开答辩,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交院推免工作组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提交推荐人名单,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教务处

教学科研办

学工办

9月14日前

4

组织院级专家审核小组审核申请材料,向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教学科研办

9月16日前

5

推荐名单公示

教学科研办

9月14日-9月24日

6

上报推荐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办

9月14日

四、卫生经济管理学院工作组名单

学院需根据《管理办法》成立学院推荐工作组、学院专家审核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卫生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工作组名单

组  长:姚峥嵘            

副组长:杨  勇  蒋  燕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高玲  华  东  孙瑞玲  

宋宝香  陈  娜  熊季霞

秘  书:马小伟  陈彦瑾

(二)卫生经济管理学院专家审核组名单

组  长:姚峥嵘             

副组长:杨  勇  蒋  燕

组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高玲  汤少梁  华  东  孙瑞玲  宋宝香

陈  娜  钱爱兵  熊季霞

秘  书:马小伟  陈彦瑾

五、相关材料报送  

经学院确认推荐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2023届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推荐学生个人成绩单(初次及格成绩)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3)所有加分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相关审核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因科研创新成果、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加分的,还需提供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签字的鉴定意见和答辩记录。

所有推荐材料必须于9月13日晚上20:00前送交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85811682,联系人:马老师。

六、其他事项

1.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拟推荐名单等相关信息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附件: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声明.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