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3届研究生、导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卫生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6月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核(完成时间:5月15日-5月20日)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学生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 二、毕业论文答辩(完成时间:5月18日-5月30日) 通过网上申请及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行答辩。未经审核,私自答辩的视为无效答辩。 1.研究生答辩由导师组织完成。 2.答辩专家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单数)具有导师资格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正高职称专家、1名外单位专家(非我校研究生导师)。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答辩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结束后,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答辩结果录入”。 三、学位申请审核(完成时间:6月2日前) 1.学生网上学位申请:答辩结束后,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2.提交学位申请纸质材料: (1)研究生按“科技档案卷内目录”,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卫生经济管理学院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2)科研成果审核。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学院现场审核。 (3)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个人自行提交校图书馆1份、放入科技档案袋1份、卫生经济管理学院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社科所等单位)。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4)现场审核时间:6月2日下午3点-5点,地点:B13-539 相关附件请见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表格下载”-“答辩申请及学位申请用表”。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15日 |